宁夏: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******
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(记者 杨迪)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,日前,宁夏民政厅、财政厅、人社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中提到,自今年1月1日起,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。
据介绍,《通知》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,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。《通知》规定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,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。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,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、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、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。
《通知》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,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、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(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),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。
《通知》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。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,80-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;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。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:80-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,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。
《通知》介绍,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,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、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。有条件的地区,可适当提高标准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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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八部门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******
中新社北京2月3日电 (记者 刘育英)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近日印发通知,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,期限为2023年至2025年。
工信部网站3日发布的《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,其中城市公交、出租、环卫、邮政快递、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%;新增公共充电桩(标准桩)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(标准车)比例力争达到1:1,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%等。
此次试点的重点任务包括: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;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;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。通知提出,科学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,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场景应用,鼓励在短途运输、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。支持换电、融资租赁、“车电分离”等商业模式创新。
试点工作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,首批试点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。通知提出,鼓励试点城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,因地制宜研究出台运营补贴、通行路权、用电优惠、低/零碳排放区等支持政策,探索建立适应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的政策体系。(完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![]() 天空彩票地图 |